2019年4月2日下午,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法学专业16级同学由法律系教师张雯带队,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观摩了一场关于专利权侵权纠纷的上诉案件二审庭审。此次庭审观摩是西安理工大学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之一。
该案一审中,原告西安A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西安B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被诉侵权产品未能全面覆盖专利产品的必要技术特征为由判处原告败诉。
上诉人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改判,并由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被上诉人B公司则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一一进行了答辩。据此,合议庭归纳出本案的诉讼焦点为被上诉人是否侵害了上诉人的专利权。法庭调查阶段,双方代理律师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两个公司的产品是否具有等同的技术特征,针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并当庭对各自产品的原理构造进行了解说。法庭辩论阶段,被上诉人还以上诉人未经允许请求侦查机关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本公司产品进行成分鉴定一事发表意见,称将保留追究上诉人侵犯商业秘密相关责任的权利。最终上诉人不同意和解,双方作了最后陈述。本案休庭,由合议庭组织对有关商业秘密的证据进行保存或销毁,本案暂未宣判。
整个庭审活动井然有序,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同学们在感受到司法严谨的同时,也领悟到专利权侵权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在当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背景下,保护知识产权愈发重要,必要时权利人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当自觉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