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考试应试人员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
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1. 师范系统教师和毕业生;
2. 普教系统教师以及职业中学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3. 非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教师以及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4. 广播电视教学的教师;
5. 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
6.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
7. 表演、配音人员,播音、主持人专业教师和毕业生;
8. 公务员、律师、医护人员、导游员、讲解员、公共服务行业的营业员等。
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口试方式。
根据陕西省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规定,所有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测试范围仅限于本校教师和学生,不得接受外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否则成绩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