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表彰决定,授予25个集体“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25名个人“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并于9月28日召开表彰大会。我校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梁雪蓉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这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高度肯定。

长期以来,梁雪蓉扎根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一线,用心用情守护各族学子成长成才。在校园内,她立足学生实际,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业帮扶与心理关怀,耐心细致化解各族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各类难题,策划组织民族文化交流、主题党团日等系列活动,着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校园氛围。在实践中,梁雪蓉作为“秦疆心语”社会实践队带队教师,连续多年带队奔赴新疆村镇、牧区、口岸国门开展社会调研、志愿服务、法治宣讲等实践活动,推动建成我校首个位于新疆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此次荣誉的取得,是我院深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学生育人工作的丰硕成果,更是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生动缩影。下一步,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抓实做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思想引领与实践育人工作,不断丰富民族团结教育载体、创新育人形式,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持续擦亮学院民族团结育人工作品牌,推动学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学校育人事业发展和陕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