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

法律系

来源:教师队伍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2-26

王宇红,女,山西省万荣县人,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校法律顾问室主任。北京大学法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1992年7月至今任教于西安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法律系。担任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兼任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受聘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委员会立法协商法律专家组成员、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非常任委员等职。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和公司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编出版教材3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主持省级科研课题和横向科研课题30余项。荣获中国科技法学会优秀人才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陕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陈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法律硕士学科负责人,校优青、校杰青;曾赴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曾入选国家“双千计划”交流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学术兼职: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外聘评审专家。多次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论文指导教师,连续多年校级科研先进和考核优秀。从事法学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讲授:刑法学、模拟法庭、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硕士)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学、刑事司法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近些年,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1项、主持完成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近10项;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论文30余篇,在《法学家》、《法律适用》等CSSCI、SCI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3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刑事法论文分别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陕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共计3项,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评比二等奖、优秀奖各1项;2篇刑事法论文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编制相关案例指导时予以采纳;撰写的4万字司法实务调研报告获得陕西省法院重点课题结题优秀等级;出版学术专著2部。

王军,副教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律系主任。 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理事、陕西省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破产法学会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法研究和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立法修订工作,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起草了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在《中外法学》、《现代法学》、《知识产权》等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获得中国金融青年论坛二等奖、陕西省高校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主持省级、厅局级课题多项,作为大陆代表团成员访问台湾并参加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

张晓玲,女,汉族,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陕西能源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陕西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陕西省法学会会员。主讲本科课程《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律师学》等,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毕业实习;主讲研究生课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专题》等,科研方向为产业法、科技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等;在《政治与法律》、《光明日报(理论版)》等CSSCI、北大核心期刊等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出版编著《青少年犯罪预防与对策研究》、《大学生法律知识与法律素质教育培研究》等三部;主持与主要参与的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横向课题三十余项。曾获陕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校教学成果奖多项,获校级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科研先进个人、优秀论文指导教师、优秀实习队指导教师、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项称号。

张丽丽,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安理工大学青年社会科学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兼任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市灞桥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灞桥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仲裁规则研究专业委员会高级研究员、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等省部级及其他科研项目共10余项。出版专著一部,参与撰写著作两部。在各类期刊上共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宋柏慧(曾用名宋慧云),女,重庆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2006年7月至今任教于西安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法律系。兼任陕西省法学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多年主要从事民法学分论、合同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

闵浩,生于1977年,1996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2000年毕业,获得法学与刑事侦查法学双学位。毕业后即进入西安理工大学工作,2001年进入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法律系工作至今,期间于2006年至2008年于西北政法大学完成民法学同等学力课程学习。主讲课目为法理学、中外法制史学、宪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司法文书等,并讲授非法学专业经济法、公司法、合同法等课程。

张雯,讲师,韩国全北大学法学博士,陕西环境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调解员,陕西省法学会成员。近年来主要从事与中国与韩国民商法方向的比较研究工作,主持并结题陕西省教育厅专项人文社科项目及校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同时作为成员参与多项重点科研项目,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数篇学术论文。在校讲授国际经济法、环境保护法等课程,并具有相关的实务工作经验。

张维文,德国帕绍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硕士,西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西安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法律系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中国社会法学会理事,陕西省社会法学会常任理事,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金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硕士,中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曾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从事访问研究。曾任《清华法律评论》《人大法律评论》编辑,并获第七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西安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法律系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与国家建构、比较法律史、边疆民族问题。

郭斌,男,陕西延安人,毕业于韩国国立江原大学,环境法和动物法博士。现就职于西安理工大学,任讲师职务。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法和动物法,重点开展地方环境立法、环境法、动物法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参与了韩国动物法学会中国动物法科研项目(国外),韩国&蒙古大气污染防治法科研项目(国外),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农场动物法研究项目(国外),在韩国环境法与政策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会议论文1篇,参与成都理工大学环境法教材——《环境法与环境政策研究》的编撰。